尊敬的8老師和各位老師,父親還有3個禮拜就要廣州綠卡麵試了,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 我當時填I130的時候忘了填他的曾用名(他高中畢業還未成年時改的名),後來DS260的時候填上了,會因為這兩張表不一致被據嗎?應該怎麽準備一下好呢?麵試的時候需要主動跟麵試官提出來嗎?
2. 他的曾用名需要在出生公證和無犯罪記錄裏提到嗎?
3. 當時辦他的出生公證的時候他的父母還在世,但是現在去世了,需要重新辦一份顯示父母已經過世的出生公證嗎?
4. 我幫父母同時申請綠卡(兩個不同的case),如果簽證官問他,為什麽配偶不一起移民,怎樣回答好呢?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