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1年5月和先生同時申請入籍,6月因為在中國的父母需要照顧,我緊急回國,之後因疫情一直被滯留在國內,2022年9月才回到美國與先生和孩子團聚。9月去入籍麵試被拒,因為離開美國超過一年。請問8老師,在這種情況下,
一)file N336申訴有意義嗎,需要提供什麽支持材料,或者您有什麽其它建議嗎?
二)我的綠卡2023年2月過期,需要延期,是否會遇到同樣的困境?在明年2月之前再度回中國是否會風險很大?
感謝!
以下是一些具體信息:
- 我從1996年來美國讀博,到2021年一直在美國學習工作,25年間總計離境3次,共8個月。
- 2013年拿到綠卡,是隨先生的EB1A申請一起批準的。先生於2022年6月順利入籍。
- 兩個子女在美國出生,是美國公民,一直在美國學習生活
- 在現在的住址已買房居住7年
- 2021年6月回國後,因為要照顧家人以及中美時差不便,我在回國後的同一個月從原工作的美國公司辭職
- 因為原計劃是回中國一兩個月,未申請回美證。2022年9月入境時,海關給了I193,上述因疫情滯留中國,免除visa要求準許入境。
謝謝8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