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一家(妹妹,妹夫和外甥)移民7月排期到,現在NVC聯係我辦手續。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你。
1)我是不是要等到7月份後, 先交申請費,等NVC收到申請費後再交財務擔保的表和費用? 看到網上說Please note you cannot pay these two fees simultaneously。
2)Part1 2a-2i Mail address 是要填我妹的地址吧?那以後NVC會把材料寄給她嗎?她不懂英語,下一步的DS-260 我會幫助填.
3) Part 1 question 3-7 也是我妹的infomation吧? 她的國籍隻寫China,或P R China行嗎? People's 的單引號填不上。
4) Part4 question 12 Sponsor's A number 是指公民證上的號碼嗎?
5) Part 5 Household size: 我看了舊帖,知道要填兩份I-864, 一份給我妹,一份給妹夫和外甥。我妹的表上,填她,我,我老公和一個dependent孩子, 一共4人。在我妹夫和外甥的表上,填我,妹夫,外甥,還填我老公和我的孩子嗎?填的話不是double count了?
6) Part 6 Employment and Income: question 3 Name of Employer 2 是指我上一個雇主,還是如果我現在同時有兩個雇主?填上一個雇主的話,是不是5年內的就夠了,還是從第一個工作起?地方不夠呀。
7) 我個人收入夠擔保的話,是不是Part6 question 8-19,part 7 都不用填?就我自己填兩份I-864就行了?
感謝8老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