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子女的移民問題
收養子女的移民問題
我和我的丈夫現在都是公民,想為現住在中國的養女申請移民,請問該填什麽表格?是填“i130”嗎?聽說父母是公民的申請表格與父母是綠卡的申請移民的表格不同,是嗎?應該填寫什麽表格呢?
詳細情況:
1. 養女現在10歲。大約9年前,我和我的丈夫,以中國公民的身份領養了這個女兒。當時,我是中國公民,我丈夫也是中國公民(綠卡),
2. 收養證:收養證是2012年批下來的。沒有經過福利院,是直接由中國民政局審批的,有收養證公證書和出生證。
3. 現在我和我的丈夫,都是美國公民。
4. 領證批下來之後,養母陪已經到中國伴孩子有5年了,但養父 ,陪伴的時間大約總共隻有幾個月.
6. 曾經為養女申請旅行簽證,但被初拒。
請問,夫妻雙方都是公民的我們,為養女申請移民,該填什麽表格?是填“i130”嗎?還是別的什麽表格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