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8老師,不好意思,又來麻煩您了。
在填寫485的時候,我把很多明顯不適用的問題(例如曾用名,中間名,安全的郵寄地址)都空著,啥都沒填。今天在微信群裏看到有人說,新版的485以及765要求這些地方必須填寫N/A或者NONE,否則直接reject。感覺這樣的要求很是奇怪,所以還想請教一下8老師。例如,寫郵寄地址的話,我們的地址都是美國境內地址,很明顯屬於state體係,不適用於province以及Postal Code那些東西。這樣的話,我是否也必須在Province那裏寫上N/A,在Postal Code那裏也寫上N/A?
那些中間名,曾用名,前雇主(我們沒有前雇主,隻有唯一現任雇主)等所有的地方都必須寫上N/A或者NONE嗎?
望8老師撥冗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