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您好,還是繼續請教 864 表的問題。
請允許我再介紹一下我的情況。 我是綠卡,現在申請小兒子的綠卡,我沒有收入,我大兒子可以幫忙,大兒子是公民。因為我沒有收入,我沒有單獨報稅 , 而是 我大兒子將我做他的 dependent 一起報的稅。同時,我的綠卡是大兒子給我擔保的. 我現在沒有住在大兒子家,我有自己的地址。 上次您告訴我說,我要填寫 I864 , 我大兒子填寫 I864 (co-sponsor). 我的問題是:
1.我填寫I864表的時候,我是應該用大兒子的地址呢還是用我自己的?
2. 報稅我是作為大兒子的dependent, I864 表,PART 6 item 23,我應該選 報稅還是沒有報稅?
3。應為我是在大兒子的稅表上,PART 5, 家庭成員,我應該隻包括我自己,還是包括兒子家的成員?
4. 我大兒子填寫I864表作為(co-sponsor), PART 5. 家庭成員, 我是一個家庭成員,同時是大兒子擔保的人,是不是兩項都選。如果都選,會有問題嗎?
十分謝謝8老師無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