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民於去年九月結婚後拿到回美證。今年一月由於倆人發生矛盾回到中國,期間配偶取消我的綠卡申請。今年六月回美國,本來想以B簽證入境,但不知是入境官員沒查清楚還是怎樣,他也讓我用回美證入境了。所以現在Admission Class是Advance Parole。有律師建議去CBP的Deferred Inspection 把I-94改成B簽證,但人家不給改。聽有人說可以去聖地亞哥墨西哥邊境先出境再入境這樣改自己的I-94狀態,不知可行否?大家有什麽好的建議嗎?
請大俠支招:用作廢的回美證入境後身份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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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I-485/I-131後,理論上就不可以使用B1/B2入境。 -st.paul- ♂ (329 bytes) () 08/04/2020 postreply 08:10:31
• 你看到 CIS denial letter了? 你自己和邊境官員關於入境目的是怎麽說的? I131難道不是你 -尋歡留香- ♂ (244 bytes) () 08/05/2020 postreply 16: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