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民於去年九月結婚後拿到回美證。今年一月由於倆人發生矛盾回到中國,期間配偶取消我的綠卡申請。今年六月回美國,本來想以B簽證入境,但不知是入境官員沒查清楚還是怎樣,他也讓我用回美證入境了。所以現在Admission Class是Advance Parole。有律師建議去CBP的Deferred Inspection 把I-94改成B簽證,但人家不給改。聽有人說可以去聖地亞哥墨西哥邊境先出境再入境這樣改自己的I-94狀態,不知可行否?大家有什麽好的建議嗎?
請大俠支招:用作廢的回美證入境後身份出現問題
所有活動帖:
•
申請I-485/I-131後,理論上就不可以使用B1/B2入境。
-st.paul-
♂
(329 bytes)
()
08/04/2020 postreply
08:10:31
•
你看到 CIS denial letter了? 你自己和邊境官員關於入境目的是怎麽說的? I131難道不是你
-尋歡留香-
♂
(244 bytes)
()
08/05/2020 postreply
16: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