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之前沒說清楚,媽媽目前是在中國申請,所以並沒有使用485.她已經有一個“explanation of career”用來解釋跟黨和軍隊的關係,但是IV係統裏要求上傳military records (required documents) 所以在想8老師有沒有指導過別人遇到類似情況的。還是我可以用同一個文件來當military records?我的理解是USCIS希望看到一個官方公證過的文件,而不是自己寫的解釋
是不是應該聯係媽媽原來單位人事部的人出具文件然後去公證和翻譯
-That is f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