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持有J1 簽證在美國境內,類別為Research Scholar, 2019表到期時間為2020年7月。現在準備換工作(不同地方、不同單位),但是工作性質和內容類似。打算在2019表過期前transfer,這樣的話新2019表的Program Number肯定要變了,Subject/Field code 不知道會不會變。原計劃是在到了新單位後即開始辦理J1 waiver,想請教一下:如果2019表的Program Number 變了,是否意味著要waiver兩次?
或者如果跟新單位協商好保持Subject/Field Code不變的話,是不是就不存在waiver兩次的問題了?
-No problem. You only need one J-1 waiver in this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