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or evidence of continuously maintaining a lawful status since arrival in the United States. 我們是2001年~2009年在美國,然後後麵幾年去了加拿大,2015年又回了美國。我們隻需要交2015年以後的證明就可以了嗎?
還有,passport page with an admission or parole stamp, 看上去應該隻複印蓋章的頁麵就可以了,可是我老公說他這次辦H1B的時候,律師讓複印了整本護照。這個我們應該怎麽複印呢?(我家每個人2017 年後都換過護照,所以都有兩本護照需要複印。)
2. Report of Medical Examination ( Form I-693), 這個是不是不需要現在和485一起交?我朋友幾個月前剛遞了I-485,他律師說現在不用體檢,怕過期了,等接到麵試通知再去體檢,不過他是based on H1B 辦的綠卡,我是兄弟姐妹移民,我也可以麵試的時候再交體檢表嗎?
3. Form I-131, 我本來準備一起申請的,可看了一下表,要填具體離開美國和回美國的時間,我現在沒有訂具體的時間,是不是就不好申請了?
-Just estimate a day if you want to file it now.
4. 交485 的地址,我這種兄弟姐妹移民,應該屬於Beneficiary of an approved form I-130 filed by a qualifying relative嗎?
-Yes.
所以應該寄去Chicago 嗎?
-Check this link:
https://www.uscis.gov/i-485-addresses
最後,我還有什麽地方填寫需要注意的嗎?像我兒子signature 需要我代簽這種,幸虧問了8老師您,要不就麻煩了。
想起來,我兒子的H4申請,我就是讓他自己signature的,現在還在pending, 不知道會不會有麻煩, 需要correct 了再交一次嗎?
-Not need.
不好意思,囉哩囉嗦一大堆,總覺得問了您才放心,多謝8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