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F4配偶前婚子女

想讓弟媳前婚女兒跟弟弟一家一起辦F4移民。孩子根據離婚協議書由前夫單獨撫養。現在前夫同意出同意出國聲明。還需要法院出具的女方單獨撫養權嗎?他們說當地法院離婚後不管撫養權變更,自行商量決定後去民政局就行。但是美國要求法院文件。所以如果這樣,前夫的同意書alone 夠不夠?離婚公證裏沒提子女撫養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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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657 bytes) () 10/15/2019 postreply 10:59:11

多謝! -baby_baby- 給 baby_baby 發送悄悄話 baby_bab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5/2019 postreply 15: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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