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的綠卡申請材料已經寄出了,才想起來他前一次(去年2018)入境後曾經延期過。
唯一看到相關的是:
1. I-130上第8頁上有一個: have you EVER previously filed a petition for this beneficiary or any other alien?
我填了給我媽媽遞交了綠卡(她比我爸提前4個月遞交的)。沒有提到給我爸2018年的時候提交過延期。請問這裏有問題嗎?
2. 1-485 第13頁 72題 have you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 我選了No,因為延期是被批準的,但是我沒有提供相關材料,所以應該會要求補材料 對嗎?
3. 不知道8 老師有沒有別的印象,還有哪裏涉及了相關延期信息。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