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8老師有關 “Request for evidence”

月初剛剛麵試,因體檢時間已過一年,現收到要求提供新的體檢的信。已經完成體檢。不清楚是自己交好,還是給律師交好。律師希望我們交給他們去郵寄。但他們一般都會耽擱時間,所以不是很信任他們了。是聘用單位請的律師,所以不得不用。請問8老師,我們這種情況如果自己直接按信上的地址郵寄,會有不同嗎?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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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936 bytes) () 01/31/2019 postreply 21:19:54

太感謝了!!! -無為無所為- 給 無為無所為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1/2019 postreply 1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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