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情況有點複雜,先謝過8老師閱讀:我們的EAD/AP卡2019年四月份過期,目前還沒有麵試通知。PD日期是2017年6月1日。因錯過一天,I-485去年十月底filed的。從目前情況看,EB1的final action 日期是2016年6月1日。我們估計明年四月過期都無法等到麵試了。律師建議我們盡塊遞交延期。查網上信息似乎顯示,EAD/AP卡延期是免費的。 是對的嗎?但律師這邊是每人750刀。一家人就是2000多刀了。我們想自己file, 又怕得罪律師。想請問一下8老師。這種情況自己file拒的可能性大不大?律師遞是不是就有更多把握?我們的主申請人可以由employer付律師費。但如果一家人不一起遞交延期是否不好?
另外因為等待AP卡過程中,主申請人出國了,所以AP combo卡被拒掉了。這次仍準備申請AP卡。所以這次是否是重新遞交AP卡申請?還是申請延期EAD卡,在此基礎上申請AP combo卡?其他家庭成員沒有出國,所以他們有APcombo卡,隻需要申請延期就行。
非常感謝8老師辛勤無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