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我負責的project還沒完成,現在的老板希望我能繼續在他的實驗室裏工作,可否登陸拿到maple card後,用現在美國老板出具的offer到美國駐加使館辦理再次進入美國的簽證,然後再回到目前這個實驗室繼續工作?這個想法可行嗎?我認為可能的問題有下麵幾點:
1、美駐加使館會給有工作offer並持maple card的人開局什麽類型的簽證?不想再辦J1簽證了。
2、因為曾經是J1,又沒有waiver,還要更換簽證類型,美駐加使館會拒絕簽發任何簽證嗎?
隻記得這裏有朋友說拿到加國公民後(曾經也是J1沒waiver)可以申請H1回美,不知maple card可否?
還望高手指點。。。多謝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