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 ,我的父母B2簽證來到美國,已經過了3個月,正在給他們填表申請綠卡。攢了幾個問題:
問題1. 485表的 Address History:
item 5 填了當前美國地址。Item7 填了國內的住址。問題是過去五年父母中美來回跑,往返了5次。那麽這些曆史隻能在“Part 14. Additional Information”裏寫清楚嗎?
可是不清楚 Part 14的3.a Page number, 3.b part number, 和3.C. 的Item Number 應該是什麽.
還有,是把所有的居住都列在3.d.呢,還是每一段居住 填到4.d., 5.d., et al.. 那4.c. 5.c. 等的item number 怎麽填?
問題2:864 表格。
我之前給收養的孩子申請綠卡,交了485還沒有批。Part5. “Sponsor’s Household Size” 應該把養子算在哪個item裏? 4, 5,還是6?
如果是6,那就應該填“2”,因為還要記入父母的另一方,對嗎?
864 表的24.a 我和我先生joint file tax,所以這裏就是家庭收入吧?同理 864A Part3 2.a,也是同樣的家庭收入吧?
問題比較多。謝謝8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