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屬於兩地分居的情況, 證明多得移民官都不要看, 說夠了, 夠了...
還是一句話, 真的假不了, 什麽也不要擔心. 水到渠成的.
結了婚會有什麽東西呢?-- 聯合銀行帳戶, 聯合信用卡, 共同所有權的房子(如有), 共同的按揭貸款, 聯合稅表, 聯合的醫療保險...
既兩地分居, 必有很多飛機票的成事實(或其它來往證明), 還有電話帳單顯示通話記錄.
這些是硬證據.. 有了他們也就差不多了... 文化背景什麽的是軟證據.. 個人認為不大重要.. 隻要你的婚姻是合情合理的,不顯得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