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8老師,我父母近日在廣州麵試綠卡。因我父親以前是被他的姑媽家收養,所以DS-260上填寫的是他養父母的信息,而這個和他的出生公證上的父母信息不一致。工作人員要求他回家上網改DS260上的填寫內容。我和父親試了好幾次但在網上都無法改。我電話給移民局客服,他們告訴我隻能領事館可以改。我現在的問題是:
1. 根據 260 網站上的Note “ If you are adopted, pls provide the info on your adoptive family", 所以我們天的是我父親的養父母的信息。但工作人員說,如果不改的話,那就還需要出示收養證明。請問8老師,這個證明是必須的嗎?好像沒看到移民局網站上有要求。 這個收養是60年前的事了,當時也沒什麽正式手續,他們後來也沒在一個戶口本上。所以不管現在要出示什麽證明都幾乎辦不到。辦不到怎麽辦呢?
2. 如果要按工作人員的要求改260的內容的話,現在誰可以改呢?我的理解是因為已經進入麵試程序,所以網上的這個表格已經鎖住了, 隻能領事館給改了。工作人員好像不願意他們改,但不過他們這關又見不了使館官員請麵試官員改。 這該怎麽辦呢?
謝謝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