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我想為我國內的養女申請美國簽證。(我是綠卡,我的先生是美國公民。)
1、請問我該為6歲的孩子申請旅遊簽證,還是探親簽證?哪個更適合,更有利於通過簽證?
2、探親簽證在提交材料上,有什麽特別的要求嗎?
3、我家6歲女兒,申請簽證是可以免麵視的。可我希望申請麵視,我覺得麵對麵,更有利有交談,成功的可能性更大。可以申請麵視簽證嗎?
4、萬一初次申請簽證被拒,請問最好間隔多久再次申請?馬上再次申請合適嗎?(總覺近年運氣不佳)
5、我想2月初開始申請簽證,關於稅單,是否可以提交2016年和2015年的稅。因為2017年的稅,我家大約要4月份才報(每年會計師都到4月才為我填表)。
請各位老師指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