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確認一下,是否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我看instruction裏麵沒有提到。
2,我們是兩個人申請,我和兒子,我原本是打算把兩個人的資料分開,也就是一份申請資料是我的,包括所有forms和附件。另一份是兒子的,然後是他的所有forms和附件。這樣可以嗎?還是按照文件類型歸類,比如我們倆的I485表格都放在一起,然後我們倆的出生證明放在一起。
3,以下是instruction裏麵列出的evidence裏麵有一個inspection and admission or inspection and parole. 請問這個是什麽,是不是就是最近一次的入境記錄?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