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請教一下白皮書的事情

我的綠卡是臨時綠卡,今年6月份到期後,申請轉為正式綠卡,有了申請書,也在護照上蓋章了,但是我們隨後回國,在10月份遞交了第二次白皮書的申請,申請兩年期限。

問題1. 我們的理由是女兒有抑鬱症,(有醫生的證明在國內治療比較好),這種情況是否可以獲批2年?

問題2. 到明年6月份,我們的延期章到期了,在拿到白皮書後,我們是否還要回美國一次蓋章?這樣除了打指紋外,我們需要再回美國一次?這都是必須的嗎?

非常感謝您的答複,發現您的答複比移民律師都專業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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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012 bytes) () 11/13/2017 postreply 11:40:23

謝謝您的答複!!再跟一個問題,這樣是否可以? -brama- 給 brama 發送悄悄話 (487 bytes) () 11/13/2017 postreply 17: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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