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還是給收養的侄子485填表的問題向您請教。我是sponsor,我填了864, 拿不準是否需要讓我spouse填寫864A. 864A的instruction 說:
“Form I-864A may only be used when a sponsor's income and assets do not meet the income requirements of Form I-864 and the qualifying household member chooses to combine his or her resources with the income and/or assets of a sponsor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https://www.uscis.gov/system/files_force/files/form/i-864ainstr.pdf?download=1
這句話應該怎麽解讀?我的理解是因為我的收入足夠高,所以我的spouse不可以填864A,對嗎? 也就是說,隻能我一個人sponsor。
我們的稅都是在一起報的。我傾向於按您的建議,也讓我spouse填864A,就是擔心這樣做違反了上麵的規定。
再次謝謝您指點迷津!
下麵是我的簡要過程:
-我是綠卡,2014年5月侄子(當時10歲)到北京申請F1簽證來美讀我家附近的私立小學。
-2014年6月我回國在民政局辦了收養手續。
-2014年7月,侄子來美國跟我生活在一起。
-2016年9月共同生活滿2年,遞交I-130表。
-2017年8月,I-130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