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EB-2的I-140批準180天以後更換雇主的應對問題

本文內容已被 [ 夜晚的鍾聲 ] 在 2017-09-25 15:14:4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再來請教老師一個問題,這裏先叩謝了!

H1B受益人:關於EB-2的I-140批準180天後,根據現在的新政策雇主是不能取消I-140的批準。那麽我要請教老師:如果I-140批準受益人持有180天後的批準件,H1B條件下更換同樣工作性質和或者工資更高的新雇主,還要通過新雇主遞交另一份新的I-140申請嗎?還是說直接等待遞交I-485的排期呢?

 

再次叩謝老師的指教!!

所有跟帖: 

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927 bytes) () 09/24/2017 postreply 12:25:23

那麽再請教老師I-140批準 180天之內和之後的不同? -夜晚的鍾聲- 給 夜晚的鍾聲 發送悄悄話 (269 bytes) () 09/24/2017 postreply 12:58:00

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531 bytes) () 09/24/2017 postreply 13:31:3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