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回國結婚,各種耽誤,現在是準備把所有材料發電子郵件給NVC,然後等著審核,麵試通知。請問我太太在廣州領館麵試通過後拿到的是條件綠卡還是正式綠卡?這依賴於排定的麵試日期在結婚兩周年之前還是之後?好像說在結婚兩年的前三個月通知移民局要求正式綠卡。象我們這樣還在申請移民階段,廣州領館會根據情況自動決定發什麽類型的綠卡還是我們要提出申請說明結婚已經快要兩年合乎正式綠卡的條件了?
非常感謝
• Reply -863211- ♂ (666 bytes) () 08/03/2017 postreply 17:31:19
• 謝謝。我們不需要通知移民局或廣州領館結婚將滿兩年的事吧? -2penny- ♀ (0 bytes) () 08/04/2017 postreply 09:02:38
• No. -863211- ♂ (258 bytes) () 08/04/2017 postreply 09: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