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 有關申請父母綠卡的結婚證書公證

您好!8老師,

請教您一下,我父母於1981年2月16日結婚,我是在1983年出生的,但是後期因為多次搬家她們的結婚證丟了,後來到了2010年我需要在美國辦綠卡,我父母又去新辦了一個結婚證,因為她們搬家多次,當初結婚的城市不給她們補辦結婚證,而現在住的城市隻能按新的結婚證來辦,所以她們的新的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是2010年12月22日,但是備注那一欄裏麵 有提到:有效婚姻起始日期是1981/2/16 。

今年我要給我父母申請綠卡,她們目前去辦了結婚證書的公證,公證書上的登記日期也是寫的 2010年12月22日,然後在“REMARK”那一欄 有寫到: make-up of marital registration. Valid from: Feb, 16,1981.

我把結婚證,和結婚證的公證書放到附檔裏,您幫忙看一下這樣可以嗎?移民局可以接受嗎?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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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174 bytes) () 07/18/2017 postreply 11:49:20

謝謝8老師!請問這個STATEMENT需要進行公證嗎? -幸福小兔子- 給 幸福小兔子 發送悄悄話 (372 bytes) () 07/18/2017 postreply 12:16:47

No.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29 bytes) () 07/18/2017 postreply 13: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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