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8老師的無私解惑。我準備邀請我的三姨夫婦(已退休,來過美國),四姨夫婦(未退休,未來過美國)來美國旅遊探親。現有如下問題:
1. 我應該讓他們四個人一起簽證嗎?我的邀請信上提他們四個人的名字。以我三姨作為主申請人 (需要有一個主申請人嗎?)
2. 還是以他們家庭為單位,我分別邀請,以三姨,四姨做兩家各自的主申請人?
3. 我給他們列出以下材料清單,所以的材料都應該有英文版本? 例如準假條,可以我擬一份中英文對照的,請他們的單位蓋章嗎?
4. 以下哪項材料,必須進行公證?
萬分感謝8老師答複。
- 所有新舊護照護照,身份證,戶口本(可能不是必須的,帶上也無妨),結婚證。
- 子女證明。比如工作證,戶口本什麽的,如果願意更保險,辦一個顯示子女親屬關係的公證。
- 母親證明(和我佬)。比如,戶口本,身份證什麽的,如果願意更保險,辦一個顯示母女親屬關係的公證。
- 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介紹信,詳細說明申請人的職位、工資、入職時間、是否獲準休假赴美探親旅遊。
- 請假證明。
- 最近三個月的工資單
- 職稱證明
- 退休證明。
- 財產證明, 例如:
1.銀行存款證明
2.房產證明
3.車證明
4.當前收入證明
5.納稅單
6.產權證
7.資產證明
8.股票
9.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