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P老師,及各位網蟲朋友好!拜年了!
我們3個月前已經從前任公司辭職,全家海龜,綠卡(自己和家人)也不打算等了。
但一直忙於搬家,沒有主動和USCIS說什麽(原公司律師也什麽沒和我提起)。剛剛突然收到USCIS的信件(寄到美國舊地址)。大概要求重新體檢和提供就業證明等(我的辦了EB2, EB3,其中EB3已經Current了)。
請問以下哪種方式處理比較好呢?希望不給將來進出美國留下“汙點”
1)不理USCIS的信,讓90天期限到期
2)聯係USCIS,告訴他們已經離境,放棄485。應該電話還是寫信?有專門的表格嗎?
3)其他更合適的方法?
謝謝大家。祝大家雞年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