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009年9月。這樣一來她哥哥的小孩是可以一起辦理的移民的。但又多出一個問題,我辦的妹妹的小孩(我本來沒有想到他,是因為他過了21歲), 如果按我妹妹的I-130批準日,她的兒子也是沒有到21歲,可以一起辦的。但是他今年6月結婚了,那還可不可以辦呢?如果可以,他的新婚太太能不能也可以一同辦理呢? 如果結婚了,不能再辦她的兒子,那她兒子馬上離婚後,可不可以辦呢?
8老師,我這一連串的問題(包括前麵的問題)真是不知往哪裏去問,但卻在這裏得到了您無償的幫助,其感激之心難以用言語表達,真心謝謝您,並祝好人好報,事事順利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