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
感謝您一直以來耐心專業地回答我們的問題。
現又有一問題請教:
我們夫婦考慮離婚,現在的身份狀態是,男方H1B, 女方H4. 綠卡申請的是NIW,priority date 是2013年7月,485於去年7月遞交。如現在辦理,H4一方將失去合法居留身份,因此考慮先協議分居。請問,協議分居不影響身份狀態對嗎?
-Right, but once you are divorced, then the H-4 holder will lose status and her I-485 will be denied.
另外,協議分居一定要請律師嗎?
-I have no idea. You may post this question to “法律谘詢”。
想自己辦可以節省費用。是不是各州關於協議分居的規定不同?我們在佛羅裏達。
非常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