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400填表兩問

本帖於 2016-07-26 22:02:5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執著的創業者 編輯

1.Part 8. Information About Your Employment and Schools You Attended

If you were unemployed, write “unemployed.”

我的問題是填了失業之後還需要填寫地址麽?

如果是寫家庭住址的話,我失業期間曾經搬過幾次家,該寫哪一個住址呢?

另外,我工作過的一家公司曾經搬過一次家(就在我遞交N-400申請的5年之內),我應該填寫新地址還是舊地址?

 

2.Part 12. 9. a 是否曾參加過各種組織,社團,俱樂部等等?

我在美國讀研期間曾經為參加學術會議加入過美國化學會之類,畢業後就沒有再續會員了。

需要填寫麽?

此部分1-21欄如果填寫有的話,是需要額外附紙說明的。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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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449 bytes) () 07/27/2016 postreply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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