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8老師,您好!
我兒子的親屬移民在辦理過程中曾經得到過您的一些幫助,非常感謝。
在“7月份的排期中”還差一個月零幾天的時候,今天收到移民局的麵試通知。
8月份在廣州領事館麵試。還真的給了我們一個驚喜。
驚喜之餘,有兩個問題急需請教
一。他麵試時隻要帶2015年稅表即可?-Yes.還是要帶前三年的稅表?-Not have to.(因為我隻是寄給他2015年的稅表原件,其他的2013,2014年稅表的已經寄給移民局過)
二。他是成年未婚子女類別F1(公民申請),麵試時是否一定要帶未婚證明呢?-Not need unless it is required on the appointment notice.
謝謝老師幫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