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加拿大公民,我持H1B, 兒子H4 (ON ME), 9月19 到期,太太有她自己的H1B; 我的 485等待已經過了180天, 可以換雇主了,找到一個新雇主, 新雇主雇傭新律師給我轉換H1B 和兒子的H4. 問題在於太太和兒子早已經計劃7月13 日回中國, 8月3 日回美國。
新律師準備我的H1B 和兒子的H4轉換, 我通報了太太和兒子的旅行計劃, 律師的助手告知:轉換H1/H4 時, H1/H4 持有者必須呆在美國境內。律師的助手建議兒子和太太在中國時, 要他們去美國使館把兒子的H4 轉到太太身上。
我給律師的助手建議:律師現在隻轉我的H1, 不碰兒子的H4, 以便兒子的H4 在回美國時亦然有效可以回美國,等兒子回來後, 再補轉兒子的H4, 這樣可以嗎?
請問還有什麽其他辦法, 可以不影響妻兒的的旅行?
有沒有可能我們到機場的海關, 給兒子轉H4到妻子的H1 上?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