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問。
朋友現在國內,大兒子美國公民,現居住在美國;朋友及小兒子中國公民,現居住在國內。計劃是朋友先通過大兒子拿到綠卡,然後接小兒子過來讀初中。現在有個問題,就是大兒子今年8月初結婚,結婚後會給妻子提交移民申請。朋友計劃今年10月份來美國,讓大兒子給他在11月初給他提交移民申請,以便能在明年暑假前拿到綠卡,這樣小兒子明年就可以過來讀初中了。兩個問題:
1 大兒子能同時為配偶和父親同時提交移民申請嗎?比如9月份給配偶申請,11月份給父親申請?
2 若這樣做了,這兩個移民申請是否相互有影響?會不會批複的周期延長?
萬分感謝8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