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和我太太的情況是這樣的,主申請人本來是EB2,這個月申請了EB3降級並且辦了加急,如果下月排期不變,應該4月初就能遞交485了。
副申請人目前是F1,正打算遞F1轉H4,但是因為沒法辦加急,要等3~6個月才能拿到H4.
目前副申請人貌似有兩個選擇:
1。用F1和主申請人下個月先把485遞了,然後再慢慢等H4下來。
2.。等3~6個月H4下來了,再單獨遞。
不知道哪個辦法更好一些?
如果選1用F1遞485的話,一個是不知道H4下來之後是不是還要去移民局變更一下status(不知道是什麽程序),另外一個也怕F1和H1一起遞交485,會有很大的幾率被RFE,我們也算是閃婚了,嗬嗬,雖然不怕RFE但總是麻煩。
如果選2等H4下來單獨遞485,根據我的研究是可以的,但不知道具體操作起來會不會有什麽問題?
萬分感謝您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