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我太太綠卡申請需要麵試,準備過程中有一重要問題,她之前的H4 有一段少於180天的gap,但在遞交485之前回國重新簽了新的H4入境,然後和我一起遞交485,我是EB1批準,她作為我的配偶。我們害怕麵試時移民官會糾纏這個問題,在網上查到了245K裏說對於工作綠卡,如果gap不超過180天,可以得到豁免,另外移民官隻應該查證最後一次入境後的身份是否違例,也就是說不需要考慮最後一次入境之前的gap問題,不知道我這樣理解對嗎?另外這個245K適用於我太太的綠卡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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