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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老師,麵試的問題再請教三問2016-01-11 15:37:16

 

我們於2007年失去了兩個房,一個是2001年買的,一個是2005買的。

 

我告訴父母,現在我們在好學區租房是為了孩子,這是實情。

 

但我欺騙他們說,以前的兩個房出租了,沒有告訴他們那兩個房已經被銀行回收了,因為他們還沒信主,比較看重地上的得失,怕他們擔心。

 

864表上,我們注明是沒有房產的。

 

現在問題是,簽證官會問到房子的問題嗎?我需要給父母講實情嗎?

-Unless you indicate in the I-864 that you use your house value for the sponsor financial support, the VO will not ask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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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8老師 -三問- 給 三問 發送悄悄話 三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2/2016 postreply 23: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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