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媽媽函簽, 她的簽證種類是The B-1/B-2, 我聽說B-2函簽是不需要邀請信的。 其實媽媽來的目的就是個人休閑探親,
我不知道這個邀請信該怎麽寫, 寫來個人休閑探親的B-1/B-2, 還是特指B-2? 還是就寫B類。
-Your mother should apply for B-2 visa, and your invitation is needed. But it is also OK to apply for B1/B2, which for both business and tour.
因為當時申請的時候, 也不知道什麽原因, 就選B-1/B-2, 現在要求函簽必須種類一致。 不明白這個一致是必須 B-1/B-2, 還是可以其中之一。
-Either B-1/B-2 or B-2 is fine, and had better B-2.
大仙們, 請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