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有一個入籍問題,緊急,希望有大神能解答一二
去年底我爸病了,我媽身體也不好,我實在是沒轍,隻能回來照顧。當時這邊一個朋友正好拉人想做點事,知道我要回來,就邀請我一塊做。不是全職,隻是有空就去。由於就在我們家的城市,我就答應了;即不耽誤照顧父母,也可以有些收入。另外朋友還說他想在美國開一個分公司,我熟悉業務後就讓我在美國幫他管。
我本來是想幾個月就回美國的,但我爸那頭實在放不下;就拖了下來。今年6月份期間還變急,搞得我沒法隻好呆了近180天才回美國,被弄小黑屋question 了一番。回美國屁股還沒坐穩,父母又是狀況,我隻好又跑了回來。9月份跑回來前我就申請了公民 (綠卡快10年了)。
n-400上有一個問題是Employment,我就答在中國的時候有工作。我的麵試是下個月。這幾天看帖子,說在國外有工作的幾乎肯定要被deny。這是不是真的?
-Not true as long as you pay the inocme tax to IRS.
有啥可以補救的嗎?
-Explain it to the IO if asked during the interview.
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