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請了律師, 當然推薦信也是自己寫的, 難道不是這樣的嗎?

所有跟帖: 

怪不的別人給你這個被據的理由.推薦信應該由律師提供樣本 --或他修改-- 給 -或他修改- 發送悄悄話 (336 bytes) () 11/27/2004 postreply 17:00:53

謝謝!! -:((- 給 :((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27/2004 postreply 17:05:0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