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8 老師,
對不起,我說的不清楚,讓您困惑了。我是出生在大陸。 我現在沒有身份, 但我245(I)eligible。此處很少有人用245(i) 申請綠卡,可能我是第一個人。
我的第一個雇主filed PERM before 04/30/2001, 現在我用新的PERM申請綠卡。 我需要填485 和 485A並交$1,000罰金。
我看了很多網站, 說245(i) eligible people可以工作,我猜應該可以把140和485同時交, 可找不到確切的證據。 您能幫我找找證據嗎?
如果一起交,應郵寄到哪裏?
真心感謝您幫了我這麽大的忙。
學生:移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