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不同的雇主先後為你辦I140,這說明你是大牛,對美國有用。為什麽不可以? 另外:”律師認為即使在9月1日前交上去,移民局也會等到我的PD再次Current才會批準,等於和目前雇主的申請一樣,沒有意義。”。那隻是對律師都一樣,沒有意義。對你則不同。你現在就遞交,下次閘門一打開,因為處在審批的末尾階段所以很快就能拿到綠卡。如果下次開閘再遞交,要多等待半年左右的審批時間。這期間你遇上公司裁員,倒閉你怎麽辦?你的律師為什麽不熱心現在遞交申請?想想吧!想不出來的話我來告訴你。
可以。140綠卡是指未來的工作崗位。不管你現階段在哪裏。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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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有點擔心
-xiaoou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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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015 postreply
05: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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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答:我雖愛美元,但更愛綠卡。
-pytho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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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015 postreply
10: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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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聽從勸告準備提交485
-xiaoou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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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2015 postreply
0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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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xiaoou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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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2015 postreply
06: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