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指點: 在國內辦理居留許可的法子

小朋友在美國出生。現在需要在國內呆半年,但簽證隻有3個月。在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長期居留許可,但公安局說需要美國這邊辦理出生證明,並且需要有權威機構翻譯成中文,然後還需要在中國大使館辦理認證手續。不知道有沒有哪位大俠辦過這種材料,可否分享點經驗呢?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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