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我自己應該最清楚,我處在可批可不批的狀態,我的硬件不錯,但citation 有限,但citation 是一個重要因素。但又不能等著。
我的律師從不給什末建議,我看大家都是說律師建議同時交。但我也知道,律師並不能保證什末,隻能盡他的力把petition letter寫完。
同時file 140/485 事有一些好處,但是AP, EAD誰敢用呀. 也是有不少人用,大家冒風險時都有沒有什末backup計劃?
NIW到底單獨file140 還是同時file140/485
所有跟帖:
•
回複:NIW到底單獨file140 還是同時file140/485
-好運連連-
♀
(19 bytes)
()
11/24/2004 postreply
17: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