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比較複雜,請8老師指點迷津。
我在2010年8月NIW獲得批準,2012年3月H1B到期,當時排期沒有到,我申請了EB1a,同時遞交的140和485,拿到了工卡。在2012年5月以我愛人為主申請人申請了政治庇護,麵試以後沒有通過,給我們移交到移民法庭審理,我們進行了幾次小庭的hearing,還沒有開大庭,我們現在的情況屬於已經進入removal proceedings了嗎?中間我的EB1a被拒了,我又重新遞交了幾次,中間一直持有工卡,最後沒辦法還是用庇護受益人的身份申請了一次工卡。最後一次EB1a在今年2月被批準了,我的NIW排期也到了。我現在已經遞交了485申請,但是我的回美證申請被拒了。我愛人的基於EB1a的工卡已經批準了,我的還沒有批準。請教8老師,我現在需要找我的庇護律師幫忙遞交close case的申請,或者其他什麽操作嗎?還是隻要等著USCIS審批就可以了?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