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8老師一個approved I140是不是隻能遞交一個I485啊?是不是遞交的I485被拒,I485基於的那個I140以後也就不能再用來遞交另外一個485了,是嗎?
2. 485和領事館程序可不可以相互交替使用。比如先交了485,但由於種種原因,485還沒批就要離開美國,是否可以用同一個140將485轉換成領事館程序?
3. 和第一個問題相同,485轉換成領事館程序後,領事館程序被拒,是不是領事館程序基於的那個I140以後也就不能再用來遞交另外一個領事館程序了,是嗎?
多謝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