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
我的情況: TN, EB2,排期到了。剛收到公司的雇主信(用於I-485)。有三個問題向您請教:
1,名字的拚寫。比如申請人是李小三,在I-140和PASSPORT上是LI, XIAO SAN / XIAO SAN LI, 而在雇主信上,FIRST NAME是合在一起的, 變成LI, XIAOSAN / XIAOSAN LI。 要不要請公司改過來了?
2,出生公證和結婚公證上名字也是XIAOSAN LI,與護照和140上不同(XIAO SAN LI),不知道有沒有問題?
3,第三個問題前兩天問過8老師,怕沒說清楚,再確定一下。
公司在信中表示會接著HIRE我。我擔心的是薪水的問題。在公司提交140時,我的薪水應該是11萬多,那時的申請資料上應該是這個數字。去年6月,公司把我指定到外州工作,根據IRS的什麽規定,公司把我的薪水分成兩個部分,有一部分可以算做免稅收入(PER DIEM)。在收到的雇主信中,年薪顯示的是7萬多,也就是說隻把應稅收入寫上了,而稅務優惠的那部分(約3萬)沒有寫上。這個優惠隻有一年,即是到了2個月後就不再有了。在這種情況下,我是不是要公司改寫為11萬多年薪?擔心移民局質疑現在的收入為什麽比140時是少。
非常感謝8老師!
8老師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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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 -863211- ♂ (1738 bytes) () 04/15/2015 postreply 17:51:17
• 謝謝8老師!雇主信的最後一段是這樣寫的: -用戶名可用- ♂ (428 bytes) () 04/15/2015 postreply 20: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