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我媽媽申請了綠卡,但一直沒下來,最近她必須回國一次,就給她申請了advance parole.
她之前B2簽證延期過,但沒到期前我開始給她申請綠卡,130和485收據日期在她簽證到期前兩天(我當時公民剛下來,趕的比較急)。這種情況,用advance parole回去然後再入境應該沒有什麽問題吧,也不用再申請簽證吧。
另外,我爸同期申請的綠卡早就拿到,看之前一個貼子說AP是外國人通道入關,這麽說來,他們兩個人同時回美國要走兩個不同通道是嗎?
如果在回美之前綠卡批準,寄給我媽,是不是就可以從綠卡通道走了?
先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