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

本帖於 2015-04-05 11:06:3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lilly888 編輯

母親中國護照,同時有十年美國和加拿大探親簽證。想在加拿大先呆幾個月,再來美國呆幾個月。如果隻在美加兩國之間遊走,中間沒有回中國,I94 停留時間每次入境美國和加拿大,可以重新開始計算6個月嗎,還是後麵給的時間有可能會很短呢?

另外,加拿大公民兒子在加拿大,還是美國公民女兒在美國為她申請綠卡,哪邊福利比較好,手續方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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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749 bytes) () 04/05/2015 postreply 1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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