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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sam9712042015-03-21 12:25:17

我是一名17歲的未成年人,本著讀書和移民的目的來到美國。而1個月前爸爸對我實施了家庭暴力,後來警察介入,現在受加州的Department of Family and Children Services(DCFS)的監護。現在爸爸已回國,媽媽也在中國,而我仍在洛杉磯。我是7個月前持B1/B2簽證入境的,現在6個月期限已過期(out of stauts),爸爸是美國綠卡,本打算持旅遊簽證入境,入境之後通過親屬移民轉換身份,現I-485已file到移民局,並已收到I-485的receipt。我現在已在美國就讀高中並想繼續留下來,但由於和父親已將我拋棄,隨時有可能撤銷I-485的申請。



來到DCFS後,相關人員給我指到了Special Juvenile Immigrant (SIJ)移民項目

http://www.uscis.gov/green-card/special-immigrant-juveniles/special-immigrant-juveniles-sij-status


同時,也有人說我有可能符合受害者的U類簽證。


請問:

1. 以我的情況,應該符合U類簽證還是SIJ綠卡?

2. 申請SIJ需要什麽樣的條件和材料?

3. 如果父親不向移民局提出撤銷申請,在I-485已file的情況下,我能夠同時申請SIJ綠卡的項目嗎?

4. 經過我最近在DCFS的谘詢,得到了兩種答案:

①一種說法是符合條件的兒童即可通過此項目取得移民身份;

②第二種說法是現在這個項目條件十分嚴苛,要經過多重考量,不是每個案子的受虐兒童都可以拿到綠卡。要看法庭的判決情況和雙方的動機,像我的情況如果不是虐待傷得太嚴重的話不符合申請條件。

哪種說法正確?SIJ項目的申請的難度如何?
-You had better hire or consult an immigration lawyer because this issue is compliacte.


5. DCFS已向中國駐洛杉磯領事館報告我的情況。中國大使館是否會協助美國政府將我遣返回中國?

據我所知中國大使館已聯係我在中國的媽媽溝通撫養事宜。

有人說因為我還是未成年人不能自主選擇是否留在美國,如法庭決定遣返則必須執行。還有人說因為沒有合法身份不屬於美國政府的保護範圍。如果此案子敗訴了,DCFS是否會將我遣返?
- It is not DCFS's business. Because your I-485 is pending, you still can legally stay in US even if your B-2 status expired. Talk to a lawyer if you have any trouble in the future.

 如果上述有任何一個回答是肯定的話,我走投無路,即將被遣返回中國,這時候我參軍加入美國的Armed Forces是否可行?



作為一個隻身一人在美國的孩子,期待我的問題得到解答。內容較多,感謝您的耐心閱讀並期待您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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