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做了一些research,目前有3個發現:(1)雇傭自己家庭成員不行。(2)必須報W-2,不能報1099. (3)其實真的不需要交多少錢,一年申報5000美元的收入就符合條件了,父母都是低收入,最後真正交的稅隻有一點點,但是10年之後就可以給父母的晚年一個基本保障,社安金我倒不在乎,主要是medicare很重要,尤其你如果不在加州、麻州那種共產主義的州的話。
有沒有朋友願意和我交換父母勞務,也就是,我父母為你家幹活,你父母為我家幹活,我給你父母發W-2,你給我父母發W-2,這樣咱們兩家的父母就都能合法報稅和積累點數了。因為隻需要5000塊錢的收入,所以如果工資算高點的話,幾個月就可以了,也就是做做飯、幹些家務之類,我父母還幹得動。
有興趣的朋友請給我發悄悄話。
謝謝!